梵网经心地品菩萨戒义疏发隐卷第三
《梵网菩萨戒经义疏发隐》·祩宏
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 译 陈隋天台 智者大师 疏 明云栖寺沙门 袾宏 发隐 ○二正说分(二) 初十重。二四十八轻。 ○初十重(三) 初总标。二别解。三总结。 ○初总标。 佛告诸佛子言。有十重波罗提木叉。若受菩萨戒。不诵此戒者。非菩萨。非佛种子。我亦如是诵一切菩萨已学。一切菩萨当学。一切菩萨今学已略说菩萨波罗提木叉相貌。应当学。敬心奉持。 发隐非菩萨者。失现在大乘之名。非佛种者。失当来极位之果。相貌者。戒虽无形。有可持守。亦云相貌。 ○二别解(十) 初杀戒(至)十谤三宝戒。 ●第一杀戒(二) 初举略。二入文。 ○初举略。 十重之始。若声闻非梵行在初者。人多起过故。地系烦恼重。故制之。杀虽性罪。出家人起此罪希。亦易防断。淫既易起。制之当初。大论云。声闻戒消息人情。多防起边。所以轻者多起。是故重制。重者起希。轻罪制之。淫欲非性罪。杀是性罪。大乘制之当初也。今言杀。断他命故。五阴相续有众生。而今断此相续。故云杀也。大经云。遮未来相续。名之为杀。道俗同制。如五戒八戒之类也。大士以慈悲为本。故须断也。七众菩萨同犯。声闻五众大同小异。同者同不许杀。异者略三事。一开遮异。二色心异。三轻重异。开遮异者。大士见机得杀。声闻虽见不许杀。色心异者。大士制心。声闻制色。三轻重异者。大士害师犯逆。声闻非逆。又大士重。重于声闻重也。 发隐。非梵行者。不净行也。地系者。住地系缚烦恼偏重也。消息者。犹酌量也。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