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偈释下(宗通卷九)

《金刚经宗通》·曾凤仪
(由时事大性。望福福殊胜。非境性独性。能依是大人)。 以事及时大。福中胜福德。非余者境界。唯依大人说。 (及难可得闻。无上因增长。若但持正法。所依处成器)。 及希闻信法。满足无上界。受持真妙法。尊重身得福。 此释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至以诸华香而散其处义也。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其事甚大。初日分如是。乃至百千万亿劫如是。其时甚大。是人所得福。乃福中之胜福德也。以如是胜福德。较量持经功德。尚不能及。然则是经大不可思议。非余者所知。余指声闻缘觉乐小乘者。此显独性所获之福。于声闻等是不共性。故唯依大人说。为发大乘者说。非发心入菩萨位。不能闻也。为发最上乘者说。非发心入佛地。不能闻也。大乘教。名极上乘。大乘行。名最胜乘。若能于此希闻之法。能生信心。受持读诵。广为人说。是于大乘最上乘法。人所难信者。信心不逆。由彼持法。即是持菩提也。能荷担如来无上菩提。满足无上法界。非同二乘。但乐小法。以自满足而已。故能受持如是真妙之法。惟大乘为最真。唯最上乘为最妙。以此为人解说。一切天人皆应供养。如佛塔庙。以诸华香而散其处。处尚尊重。人有不尊重者乎。人既尊重。其得福德亦不可思议。岂彼胜福所可及哉。 (蠲除诸业障。速获智通性)。 及远离诸障。复能速证法。 此释先世罪业。至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义也。持说此经。不但获福。亦能消罪。先世罪障。应堕恶道者。以今世人轻贱故消。是转重而为轻也。重者既轻。则轻者必无。是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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