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部·卷五

《太平御览》·李昉、李穆等·〔宋代〕
○食上 《周礼·天官·膳夫》曰: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羞有滋味。)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 又曰:王齐,则玉府供玉食。(郑玄注曰:玉,阳之精,御水气也。郑司农云:食玉犀也。) 又《天官·食医》曰:掌和王之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凡食齐视春时,(饮宜温。)羹齐视夏时,(羹宜热。)酱齐视秋时,(酱宜凉。)饮齐视冬时。(饮宜寒。)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凡会膳食之宜,牛宜徐,羊宜黍,豕宜稷,犬宜梁,雁宜麦,鱼宜苽。凡君子之食,恒放焉。 又曰: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辨体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割,肆解肉也。烹,煮也。煎和齐以五味。)选百羞、酱物、珍物以侯馈,(先进其中御者。)共后及世子之膳羞。(膳夫掌之。) 又曰:小宰,凡朝觐、会同、宾客,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宾赐之飧牵与其陈数。 又曰:大宗伯,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大戴礼》曰:食谷者必智惠而巧。 《礼记·曲礼上》曰:侍食於长者,主人亲馈,则拜而食;主人不亲馈,则不拜而食。共食不饱,无流啜(郑玄注曰:流啜,有似贪也。)无咤食,(咤,陟嫁切。)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与狗骨,毋固获,(饮自得曰固,争自取曰获。)毋刺齿。 又曰:凡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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