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物部·卷四

《太平御览》·李昉、李穆等·〔宋代〕
○簠簋 《三礼图》曰:簠受一升,下足高一寸,中方外圆,漆丹中。盖龟形,诸侯饰以象,天子玉饰。盛黍稷。簋受一升,足高一寸,中圆外方,挫其四角,漆赤中。盖亦龟形,其饰如簠。盛稻粱。 《易》曰:樽酒簋,贰用缶。(郑玄曰:"惟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斗上有建星,建星形似簋。贰,副也。建星上星又似缶也。)纳约自牖,无咎。 《诗》曰:《权舆》,刺康公与贤人有始无终也。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于嗟乎不承权舆! 又曰:於粲洒扫,陈馈八簋。 《周礼》曰:瓬(音放。)人为簋,实一觳,(音夫。)崇尺,厚半寸,唇寸。 《仪礼》曰:佐食分簋。(士用敦。言簋者,客同女生之士得从周制。) 《礼》曰:管仲镂簋而朱纮,(郑玄曰:刻而饰之。大夫刻之为龟,诸侯饰之以象,天子饰之以玉。)君子以为滥矣。 又曰:周之八簋。(黍稷器也。) 《传》曰:卫孔文子之攻太叔也,访於仲尼。仲尼曰:"簠簋之事,则尝闻之矣;甲兵之事,未之学也。" 《孝经》曰:陈其簠簋,(郑玄曰:方曰簋,圆曰簋。)而哀戚之。 《墨子》曰:尧饭土簋,啜土鉶。 《贾谊书》曰:古者,大臣有坐不廉而废者,不谓不廉,曰簠簋不饰。 ○瑚琏 《三礼图》曰:瑚受一升,形制未闻。《制度》云:如簋而平下。琏受一升,漆赤中,盖亦龟形,大夫饰口以白金。《制度》云:如簋而兑下。 《礼》曰:夏后氏之四琏、殷之六瑚。(皆黍稷器。) 《论语》曰:子贡问:"赐也何如?"曰:"汝,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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