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弘扬对建设和谐社会的利益
《佛法在人间》·惟贤
中央领导人胡锦涛提出要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和谐本身就是传统文化——儒家、道家、佛家的重要内容。其中,佛教所讲的和谐,意义相当高。 儒家针对的是现实的人生和人间;道家涉及到了“天人”境界;佛家的对象则是一切众生、三界五趣、三千大千世界、无量无边世界。空间更宽,对象更广,目标更高。 讲和谐,在传统文化中,就必须要特别宣扬佛家的教义:明因识果,止恶行善!明因识果是整个佛法的教义。世界上一切事物,包括人生现象、社会现象、自然现象,没有哪一个能够跳出因缘果的,这是个大原则。有因有缘就有果,因果也是有性质的。因缘有性质,果也有性质,分为善性、恶性、无记性、染污性、清净性。哪种因哪种动机就造成哪种果,这个关系繁杂而不乱! 通过佛家教义使人们都能够具有慈悲心、善良心、利他心,建立起众生平等之心,在这个基础上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一般社会上讲仁慈、博爱,只是遍于人类,对于其他动物却没有人管,相反却是尽量残杀,对生态自然界也是尽量破坏。这种情形,用佛家的观点看来,哪里得到和谐了?没有得到!这就不能彻底地实现和谐! 所以讲到和谐,佛教僧团里有“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其中意和是最彻底的;菩萨行里面有“四无量心”(慈无量心、悲无量心、喜无量心、舍无量心)、“四摄”(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再加上菩萨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