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庄严论释 三

《中观庄严论释》·麦彭仁波切
午一、安立破斥之立宗: 若异相为一,岂非裸体派? 种种非一性,犹如异宝等。 如果对方说:就像猫眼宝珠一样,是以独一无二的识来取各种各样行相的本体。 如果 所存在的各种 异 样的行 相 均 是 唯 一 识的自性,那么 岂不是 成了说“万法是一”即声称多体为一、无有衣裳而身著虚空之衣的 裸体派 吗?形形色色的法如果是多体而存在,又怎么可能是一体呢?因此, 种种 的法 不 是 实有唯 一 的自 性 , 犹如 金银、珊瑚、青金石等奇珍 异宝 以及“ 等 ”字所包括的存在于各种心相续中之识的自性。 裸体派与唯识宗在将种种行相执为一体这一点上是完全相同的。此外,密行派虽然也声称万法均是识的自性,但唯识宗却不只是承认唯一的识而承许有八识聚,也就是说,唯识宗认为(八识)在众生迥然有别的相续中逐一具有并且是刹那性;密行派则承许唯一、恒常的识对于一切众生来说无有差别。这是唯识宗与密行外道之间仅有的不同点。因此,这一破斥是针对这两派共同而说的。下面以二相进行推断: 现为形形色色的任何法(有法),决定不是真实的一体(立宗),如各式各样的珍宝等(比喻),此识也是各种各样。这里所运用的因是自性对立可得因 ,是以与“唯一”之自性相违的“种种”可得作为因的。 嘎玛拉西拉(莲花戒论师)说:这一比喻是针对裸体派的,而对于唯识宗来说珍宝不成立,(因为珍宝是无情法,)所以当以存在于种种心相续之识作为比喻。但我认为,从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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