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佛法的基石
《佛法要义浅释》·于凌波
佛法总述 要了解佛法,首先要了解"佛"和"法"这个名称的含义。"佛"是"佛陀"简称,"佛陀"是梵语"Buddha"(布达)的音译。佛陀一词义为"觉醒"。经典中对这个词解释是"从无明梦中觉醒,心智从闭塞中豁然开悟"。《欢喜金刚续经》中说:"众生本是佛,暂时受污染,染净便是佛。"《时轮续经》中说:"什么是佛?佛是无染的光明心。"什么是光明心?佛法认为任何一个有情的生命都有一种慈悲善良智慧的光明心基因。这种基因被称做"佛心"或"如来种"。由于我执(执著于有一个真正的不变自我存在的意识)的虚幻颠倒,原始无明意识(愚昧无知)对人生和一切事物产生错觉(法执,即认为宇宙万物都各有其不变的自我的意识),在此基础上产生贪爱和嫌恶憎恨情感,以及这种自私弊劣情感支配下的种种行为。这种爱恨和自私愚昧偏见使心灵变得混浊不清,失去理智良心,导致种种不良行为(业),造成种种使身心疲惫、困扰不安的痛苦后果(苦),在这个虚幻的错觉影响下产生的爱憎偏见等烦恼和造业行为将自己抛入生死循环不息、充满矛盾和艰难困苦的轮回激流之中,并且在无穷无尽的轮回过程中受到恶业恶习的熏陶污染,原具光明本质的心灵,如镜生锈,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尘(受染佛心)。一旦具备内因(具备良缘的人身和向善心、智慧)和外因(闻佛法、修佛道的外部条件),就有可能洗掉覆盖在光明心上的障蔽(断除烦恼障和知识障),如拨云见日,在更高层次上显现光明心成佛,这便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