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金光明经选译》·佚名
佛教以成就佛果为终极目标,佛即觉者,自觉觉他,觉行圆满,称为佛。修行至于佛位,会于生身起殊胜变化,此即佛经常常描述的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等等。佛之庄严相好,曾对一代又一代的信众产生巨大的感召力,使众生由对佛产生恭敬供养心而最终皈依佛法,走上由凡入圣的解脱之途。 但应当明白,佛之为佛,其内在根据不在生身的相好庄严,而在于“以法成身”或“道成肉身”,即由体证万法实相,完成心识的转变而获根本智慧,进而以六度万行利乐众生,至功行圆满则获根本解脱。此妙善功德所庄严之身即报身,而所证之究竟实相即法身。法身一义在佛教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原始佛教中就出现了佛法身、五分法身的说法,其后,随着佛教思想的全面展开,其内涵也不断丰富和深化。在大乘思想中,法身与真如、如来藏、空、佛性、自性清净心等概念相互融摄、相互说明;在密教中,其内涵又有所扩大,最终成为贯穿大小乘、融通显密教的根本性概念。 据《遗教经》载,佛临涅槃,弟子阿难等悲泣不已。佛安慰道,我曾为诸比丘制戒,并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此法在世,与我在世没有区别。此处释尊一方面强调了戒在佛法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开示众弟子,佛之教法最为根本,色身之生灭,并不意味着佛法之生灭。色身虽不能久住,但佛法却可以永存,可以长久奉持。此处强调的是以法为依止的思想。 在阿含部经典中,实际上已出现了法身的概念。这里所讲的法身与后期佛教讲的法身含义有别。除佛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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