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卷二百二十一至二百二十二)理藩院
《乾隆朝内府抄本理藩院则例》
我朝定鼎以来,德威远著,声教所暨,莫不来庭。凡蒙古部落之率先归附者悉隶版籍,视犹一体。及后至者弥众,皆倾国举部乐输厥诚,既地广人繁矣。乃令各守其地,朝岁时,奉职贡焉。户口蕃殖,幅员辽远,前古以来,未之有也。爰于六部之外,设理藩院,置尚书、左右侍郎,董其黜陟、赏罚、朝会、往来之事。其属四清吏司,曰录勋,曰宾客,曰柔远,曰理刑,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又设司务、汉院判、知事、副使。其增设裁减,具载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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