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德第六十五

《道德经注》·河上公
古之善为道者,――治古之善以道治及治国者。 非以明民,――不以道教民明智巧诈也。 将以愚之。――将以道德教民使朴质不诈伪。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以其智多故为巧伪。 以智治国,国之贼。――使智惠之人治国之政事必远道德妄作威福为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不使智惠之人知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不为邪饰上下相亲君臣同力故为国之福也。 知此两者,亦楷式。――两者谓智与不智者常能智者为贼不智者能为福是治身治国之法式也。 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天也。能知治身及治国之法式,是谓与天同德也。 玄德深矣远矣,――玄德之人深不可则远不可极也。 与物反矣,――玄德之人与万物反异万物欲益己玄德施与人也。 乃至于大顺。――玄德与万物反异故能至大顺顺天理也。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