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道德真经口义》·发题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此章形容道之无迹。夷,平也。希微,不可见之意。三字初无分别,皆形容道之不可见、不可闻、不可得耳。搏,执也。三者,希、夷、微也。三者之名不可致诘,言不可分别也。故混而一者,言皆道也。此两句是老子自解上三句,老子自曰不可致诘,而解者犹以希、夷、微分别之。看其语脉不破,故有此拘泥耳。不皦,不明也。不昧,不暗也。上下,俯仰也。上下二字亦不可拘,但言此道不明不暗,上下求之,皆不可见耳。绳绳,多也,多而不可名,其终皆归于无物,故为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所谓无状之状、无象之象,亦惚恍耳。迎之而不见其首,无始也。随之而不见其后,无终也。执古之道,言其初自无而出也,以其初之无,而御今之有,则可以知古始之所谓道者矣。纪,纲纪也,道纪,犹曰人纪,犹曰王道之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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