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内篇.养生主第三》
《庄子注》·向秀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夫生以养存,则养生者理之极也。若乃养过其极,以养伤生,非养生之主也。 所禀之分各有极也。 夫举重携轻而(一)神气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胜者,虽复绝膂,犹未足以慊其愿,此知之无涯也。故知之为名,生于失当而灭于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此养生之主也。 以有限之性寻无极之知,安得而不困哉! 已困于知而不知止,又为知以救之,斯养而伤之者,真大殆也。 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己而全理在身也。 顺中以为常也。 养亲以适。 苟得中而冥度,则事事无不可也。夫养生非求过分,盖全理尽年而已矣。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 言其因便施巧,无不闲解,尽理之甚,既适牛理,又合音节。 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却,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微碍,而况大軱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