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常不畏章第七十四

《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玄宗注老子·〔唐〕
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纵放情欲,动之死地,习以为常,尝无畏者,人君当以清静化之,奈何更立刑法以诛杀恐惧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 若使世人皆从清静之化,不敢溺情纵欲,常畏於死,而独为奇诈者,假令吾势得执杀此奇诈之人,孰敢即杀?故下文云。 常有司杀者杀。 常有司杀者杀,如此奇诈之人,天网不失,是常有天之司杀者杀之也。 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 人君好自执杀,必不得天理,是犹拙夫代大匠斫木。 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 拙夫代斫,岂但伤材,亦自伤其手。人君任用刑法,代彼司杀,岂唯残害百姓,抑亦自丧天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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