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出《洞玄明真经》

《无上秘要》·卷之三
天尊曰:大道何其责人财宝,强使作功,故观其悭心,质求其意, 有而弗散,将何求哉?穷而发心,志意坚明,勤苦师门,劳不为惮,道已鉴之,如此之辈则功感诸天,故施财以对心,推心以对财,其功等尔。古人求心,末世求财,古人非心不仙,末世非财不度。所以尔者,末世贵财而不贵道,以黄金万斤、仙经一部施於穷山,末世乃当贪取此金,岂贪仙经?黄金克为身患,仙经克得命长,亦公知如此,只自不能兔於悭贪,既自不能兔於悭贪,安得名为道耶?故非道弘人,此之谓也。 右出《洞玄三元品诫经》 太上曰:法信以营斋,供养经道香油,为一切作福田及施散山林寒栖道士、世间穷厄六疾者,法师不得私用,其罪甚重,误人学道,学道之士慎之,慎之! 右出《洞玄自然经》 天尊告左玄真人曰:卿授此经,当依冥典法信,用金钱纹缯等物 皆令如式。此法出自虚无浩素元君之凝思,五方元老常所宝修。受者资上金五分、素丝五两,以五方元老之灵,本命纹缯,上寿百二十岁。计岁余一公王一疋,中人一丈,贫者一尺,此三种物慎不可阙,阙而强受,受者有罪。其中增降,贫富量之。 右出《洞玄思微定志经》 真人曰:《五千文》仙人传授之科,素与灵宝同,限高才志士、好讽诵求自然飞仙之道者,具法信纹缯五十尺与灵宝,一时於名山峰上受之。 仙公曰:世有高德人欲讽诵期升仙者,当与灵宝同时受之。 右出《洞玄敷斋经》 太微天帝君告上相青童君西城王君曰:其心好道,乐真勤心注玄者,无吝财物,轻物贵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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