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五卦 需 水天需 坎上乾下
《卜筮全书》·姚际隆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六爻断: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1)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生僻字注释:(1)【衍】读音:yan,三声。意为:开展,发挥,多余,沼泽,低而平坦的土地。 ▄▄ ▄▄ 兄弟乙未土 众星拱(1)北之卦, 水行地上之象。 判曰:比者,和也。抚临万国,内通外流,水行于地,本性和柔。先王制礼,以亲诸侯,元永贞吉,百事无忧。 虎易注:世身在四爻,月卦身为申,在四爻。此卦父、兄、子、财、官六亲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