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相条解

《公笃相法》
一.秀目:秀者。清秀之谓也。以不粗不俗为合格。望之令人敬爱。接谈令人适意。主聪明而灵巧。贵名而田宅。好学而成功。丰足而多禄。前人余荫。本身厚福。不学亦多才艺也。 二.正目:正者。平正之谓也。以不歪不斜为合格。主志大而公平。正直而明达。豪慨而刚勇。厚禄而寿福。半数主贵。半数主富。否亦享受丰足之衣禄也。 三.长目:长者。细长之谓也。古人以河目为享万钟之禄。以长能自视耳廓者。为大贵。故司马宣王即河目。自视耳廓之格 。故创晋基以成其非常之功也。 四.细目:细者。细收之谓也。细收而能藏神。主平安。而和蕴。清高而受禄。不浮白。不露神。主临危不危。遇险不险。而多安全之事实也。 五.定目:定者。神定而有根。光定而不散。主贵名而享大寿。然定者不可呆滞。方完善而收全功。如定而呆滞。则主寿而愚庸。不贵而刑克。平常之流也。 六.竖目:竖者。前平而尾上仰也。主大志而矜骄。气慨常不群。多主武贵兵权。或文人而兼武职。有刚柔之兼并。有屈伸之知时。任劳有为也。 七.睫目:睫者。上眼皮交合处之毛也。以粗长为劳碌。乱世则宏恢创业。盛世则冷退失败。以柔细为清闲。盛衰皆足衣禄。而有田宅也。 八.角目:角者。三角之形式也。在大眼角之上。太阳中阳之间。合而成一锐角。故名三角眼。主刚暴不仁。急燥好勇。奢华淫佚。残酷好杀。富贵均主凶危。又刑人丁。贫贱则无咎。孤苦劳碌也。 九.斜垂:斜垂者。前半节平横。后半节低坠也。主邪而好淫。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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