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二

《三国史记》
○七年癸酉,<倭国>使臣<葛那古{葛耶古}>在馆。<于老>主之,与客戱言:"早晩,以汝王为盐奴,王妃为 妇。"<倭>王闻之怒,遣将军<于道朱君>,讨我,大王出居于<柚村>。<于老>曰:"今兹之患,由吾言之不愼,我其当之。"遂抵<倭>军,谓曰:"前日之言,戱之耳,岂意兴师至于此耶。"<倭>人不答,执之,积柴置其上,烧杀之乃去。<于老>子,幼弱不能步,人抱以骑而归,后为<讫解>尼师今。<未邹王{味邹王}>时,<倭>国大臣来聘,<于老>妻请于国王,私飨<倭>使臣。及其泥醉,使壮士曳下庭焚之,以报前怨。<倭>人忿,来攻<金城>,不克引归。 四五卷列传五昔于老零三 ○论曰:<于老>为当时大臣,掌军国事,战必克,虽不克,亦不败,则其谋策必有过人者。然以一言之悖,以自取死,又令两国交兵,其妻能报怨,亦变而非正也。若不尔者,其功业,亦可录也。 ○<朴堤上>[或云<毛末>。],始祖<赫居世>之后,<婆娑>尼师今五世孙。祖,<阿道>葛文王;父,<勿品>波珍 。<堤上>仕为< 良州>干。先是,<实圣王>元年壬寅,与<倭>国讲和,<倭>王请以<奈勿王>之子<未斯欣>为质。王尝恨<奈勿王>使己质于<高句丽>,思有以释憾于其子,故不拒而遣之。又十一年王子{壬子},<高句丽>,亦欲得<未斯欣>之兄<卜好>为质,大王又遣之。及<讷祗王>卽位,思得辩士,往迎之。闻<水酒村>千{干}<伐宝靺><一利村>干<仇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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