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祀甲辰
《皇王大纪》
三十七祀帝乙崩庶长防子啓贤箕子劝王以为嗣王以其母贱不立也立适子受辛是为纣 论曰尧舜与贤三王与嫡二帝三王同道惟所遇之时不同也尧舜之时中夏方开辟制度草创自非以圣继圣则不能成功以贻万世使丹朱足为中材之君犹不与也故商均无大过亦不得为天子而大禹以有天下及其末年制度已成虽中材之君辅之以贤者亦可以守矣圣人不世出徳贤无以大相过则定于与嫡所以一民心重天下也虽然大君人命所系兴亡之本圣人有权焉未甞执一也是以大甲虽嫡又有成汤之命而几不免于废武王虽弟上承文考之命而终不释为君帝乙亦贤君也泥于立嫡而不知纣之足以亡天下也亦不慎不知变之过矣孔子作春秋鉴观前代贤可与则以天下为官嫡可与则以天下为家此万世无弊之法也使帝乙而知道商之卜世犹未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