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既济卦第六十三
《东坡易传》·苏轼·〔宋代〕
坎上 离下 “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 凡阴阳各安其所,则静而不用。将发其用,必有以蕴之者。水在火上,火欲炎而不达,此火之所以致其怒也。阴皆乘阳,阳欲进而不遂,此阳之所以奋其力也。火致其怒,虽险必达;阳奋其力,虽难必遂:此所以为“既济”也。故曰:“既济,亨小者,亨也。”言小者皆在上而亨,大者皆在下而否也。 “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 “坎”上而“离”下,刚柔正也;阴皆居阴,阳皆居阳,位当也。“刚柔正而位当”,则小者不可复进,以贞为利也。 “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柔皆乘刚,非正也;以“济”则可,“既济”,则当变而反其正,以此终焉。止而不变,则乱矣。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既济”者,难平而安乐之世也,忧患常生于此。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 《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济”者,皆自内适外,故“既济”、“未济”皆以初为尾,以上为首。“曳”者,欲行而未进之象也。初九方行于险,未毕济者也,故“无咎”。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安乐之世,人不思乱,而小人开之。开之有端,必始于争;争则动,动则无所不至。君子居之以至静,受之以广大,虽有好乱乐祸之人欲开其端,而人莫之予,盖未尝不旋踵而败也。“既济”爻爻皆有应,六二、六四居二阳之间,在可疑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