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姤卦第四十四

《东坡易传》·苏轼·〔宋代〕
乾上 巽下 “姤”,女壮,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 “姤”者,所遇而合,无适意之谓也。故其女“不可与长”。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姤”者,“乾”之末,“坤”之始也,故曰“天地相遇”。以四时言之,则建午之月,“品物咸章”之际也。《易》曰:“万物相见乎‘离’。”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刚”者,二也;“中正”者,五也。阴之长,自九二之亡而后为“遯”,始无臣也;自九五之亡而后为“剥”,始无君也。“姤”之世,上有君、下有臣,君子之欲有为,无所不可。故曰:“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刚而能止物者,谓之“金柅”,九二是也。初六之势,足以兼获五阳,然其始遇而合者,九二也。既合于二,若舍而之他,则终身无所容矣,故以系二而贞为吉。有所往见为凶,初六者,“羸豕”也。虽“羸”而不可信者,以权在焉,以其“羸”而信之,则“蹢躅”而不可制矣。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鱼”者,初六也;“包”者,鱼之所不能脱也;“宾”者,九四也。“姤”者,主求民之时,非民求主之时也,故近而先者得之,远而后者不得也。不论其应与否也,嫌其若有咎,故曰“无咎”。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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