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需卦第五
《东坡易传》·苏轼·〔宋代〕
坎上 乾下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谓九五也。“乾”之欲进,凡为“坎”者皆不乐也,是故四与之抗,伤而后避;上六知不可抗,而敬以求免,夫敬以求免,犹有疑也。物之不相疑者,亦不以敬相摄矣,至于五则不然,知“乾”之不吾害,知己之足以御之,是以内之而不疑。故曰“有孚,光亨,贞吉”。“光”者,物之神也,盖出于形器之表矣。故易凡言“光”、“光大”者,皆其见远知大者也;其言“未光”、“未光大”者,则隘且陋矣。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见险而不废其进,斯有功矣。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乾”之刚,为可畏也;“坎”之险;为不可易也。乾之于“坎”,远之则无咎,近之则致寇。“坎”之于“乾”,敬之则吉,抗之则伤,二者皆莫能相怀也。惟得广大乐易之君子,则可以兼怀而两有之,故曰“饮食宴乐”。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尚远于“坎”,故称“郊”。处下不忘进者,“乾”之常也。远之不惰,近之不躁,是为不“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 “衍”,广衍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渐近则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