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则
《两汉刊误补遗》·吴仁杰
律厯志以冬智为权夏礼为衡秋义为矩春仁为规中央土信为绳仁杰按志言五则揆物有轻重圆方平直且曰规矩相须准绳连体权衡合德而独置准不论其可哉今易之曰冬为水水为礼礼者齐齐者平故为准夏为火火为信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秋为金金为义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春为木木为智智者动动者圜故为规中央土于时为四季于五常为仁仁者容容者重故为权而衡附焉李寻曰水为准平说文水平也准一音水志言权本起子黄锺之重而生规规准绳天文志亦以黄龙为权实居中宫然则以准为水权为土非臆论也五常配五行之说仁杰已着于洪范辨中兹弗复载
本章导航
上一章:表于第八列逢门子第九
下一章:既生霸一
《两汉刊误补遗》目录
相国
御史丞史
騪粟
京兆
元恺一
元恺三
羲和三
羲和四
羲和五
表于第八列逢门子第九
既生霸一
既生霸三
方明
乐师
方丘
仟伯
上寿一
南岳
戎叔
三虢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