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治扰害

《通制条格》·完颜纳丹
至元十四年七月,枢密院 【[二]《元典章》卷三十四(兵部卷之一)《军役军官禁军官子弟扰军家属》相应条,枢密院下多「据泰安州诸军奥鲁官军该据」数字。】 :泰安州长清县尹赵文昌呈,切见出征军人苦冒矢石,屡犯霜露,倾家产以给军需,捐身躯以卫社稷,观其劳苦,实可哀悯。其管军人员不知存恤,纵令父兄子弟凡遇农桑蚕缫出行修造一切力役,将军人落后家属非理占使;又以出放钱债为名,令军使用,不出三四月便要本利相停 【[三]停,据文义疑当作侔。】 ,一岁之间获利数陪,设有违,辄加罪责。其军人畏避管军官形势,思忖出军之人命悬于管军官人员,虽搔扰百端,抱负屈抑,竟不敢于官陈诉,致使久而靠损,深为未便。枢府参详:所言允当,合行依上禁治。如有违犯之人,许诸人告首到官,取问是实,就便断罪。 至元十五年三月,钦奉圣旨条画内一款:军官人等不得于军人处擅科取受分文钱数头疋一切诸物。钦此。 施行。至元二十六年八月,枢密院议拟到禁约诸军例内一款:管军官于所管军人处并不得擅科取要分文钱物,假借换要头疋对象,搔扰军人不安,亦不得私自占破役使军人,致令生受。已有条画禁约,既军中无扰,军人不得离役在逃。若有在逃军人,行移合属奥鲁官司根捉得获,就军前照依圣旨定到罪名对 至元二十九年三月初十日,御史台奏节该:姓张底管军百户去年夏里上都俺根底文书里告,「枢密院家五卫万户千户百户官人每,十年其间里,军人每根底贰拾一万定钞齐敛要来也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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