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乐

《明会要》·龙文彬
洪武七年,命翰林儒臣撰《回銮乐章》,谕之曰:“古人诗歌辞曲,皆寓讽谏。后世乐章,惟闻颂美,无复古意。夫常闻讽谏。则惕然有警。徒闻颂美,则自恃心生。自恃者日骄,自警者日强。朕意如此。卿等体此撰述,毋有所避。” 十七年,谕礼部曰:“近命制《大成乐》器,将以颁天下学校,俾诸生习之,以祀孔子。朕思古人之乐,所以防民欲。后世之乐,所以纵民欲。其故何也?古乐之诗章,和而正。后世之歌词,淫以夸。古之律吕,协天地自然之气。后世之律吕,出入为智巧之私。天时与地气不审,人声与乐声不比。故虽以古之诗章,用古之器数,亦乖戾而不合,陵犯而不伦矣。手击之而不得于心,口歌之而非出于志。人与乐判然为二,欲以动天地、格鬼神,岂不难哉?然其流已久,救之甚难。卿等宜究心于此,俾乐成而颁之,诸生得以肄习,庶几可以复古人之制。”(已上《大训记》。 ) 永乐元年九月,上谓侍臣曰:“皇考功德隆盛,宗庙乐章未有称述,朕甚愧焉,其议为之。”因曰:“汉高帝作《大风歌》,武帝作《秋风辞》,二君文采,皆有可观。当时儒臣亦不乏人。乃制作不能如古,惜也。朕有意稽古礼文之事,尔等其博求名儒,用称朕意。” 景泰元年,助教刘翔言:“明兴以来,礼乐{宀浸}备。惟视学释奠,皆不设乐。庆成宴独用教坊供应,有乖雅道。请敕儒臣,推演道德教化之意,君臣相与之乐,作为诗章,协助以律吕,如古《灵台》、《辟雍》、《清庙》、《湛露》之音,以振厉风教,备一代盛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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