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

《明会要》·龙文彬
吴元年十一月乙未,冬至,太史院进戊申岁《大统历》。太祖谓刘基曰:“古者以季冬颁来岁之历,似为太运。今于冬至,亦未宜。明年以后,皆以十月朔进。”时所详定皆出自基及其属高翼之手。太祖命详校而后刊之。(《昭代典则》。 ) 洪武元年,改太史院为司天监。二年,徵元《回回历》官郑阿里等十一人至京,议历法,占天象。(王圻《通考》。 ) 三年,改监为钦天,设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统历;曰,回回历;以监令、少监统之。岁造《大统民历》、《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占验历》、《御览天象录》。各以时上其日月交食分秒时刻、起复方位,先期以闻。 十五年九月,诏翰林李、吴伯宗译《回回历》书。(已上《历志》。 ) 十七年闰十月,漏刻博士元统言:“历以《大统》为名,而积分犹踵《授时》之数,非所以重始敬正也。况《授时》以至元辛已为历元,至洪武甲子,积一百四年。以七十年而差一度之大约计之,每岁应差一分五十秒。辛巳至今,年远数盈,渐差天度,拟合修改。今以洪武甲子岁前冬至为《大统历》元,而七政运行,有迟速、逆顺、伏见之不齐。其理深奥,未易推演。闻有郭伯玉者,精明九数之理,宜徵令推算,以成一代之制。”报可。擢统为监令。统乃取《授时历》,去其岁实消长之说,析其条例,得四卷。以洪武十七年甲子为历元,命曰:《大统历法通轨》。(《昭代典则》。 ) 二十六年,钦天监副李德芳上书言:“臣按故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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