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増减人罪令有轻重者亦从此律
《唐律疏义》
防义曰此设判官之罪増人罪者有人犯徒一年止有九品一官官司増罪科徒二年官当一年余徒收赎后更审问止合徒一年前増一年赎物即合追还减人罪者若有一人身居两职并是九品以上犯徒二年官司减为一年半用一官当徒一年余有半年官当不尽赎铜十斤检知前失还用两官当徒二年前输半年赎物亦合还主又有白丁犯徒三年官司断徒一年役讫事发更须科徒二年前一年役讫后更配二年之类 若枉入人徒年者即计庸折除课役及赎直【每枉一年折二年虽不满年役过五十日者折一年即当年无课役者折来年其有军役者折役日】 防义曰称枉入人徒年未必皆是无罪但不应徒役而徒役即是枉入徒年若是全年枉入子注具有明文如不满五十日役即计枉役二十日以下各计日折丁庸若枉三十五日并折调不满五十日者更不合折及赎直者假有七品以上子被枉徒一年即以役身之庸折其赎直计庸折铜不尽更征余赎或折铜已尽仍有余庸更亦不计若有课役依上法折除其判官得罪自从故失或有中男十六以上应赎犯杖一百官司处徒一年亦以役日计庸折充赎直尽与不尽皆同上解 防义曰枉徒一年通折二年课役若枉三年通折六年课役虽不满年役过五十日亦除一年者依令丁役五十日当年课役俱免故五十日役者得折一年其称折一年二年者皆以三百六十日为断 注即当年无课役者折来年其有军役者折役日防义曰被枉徒之年或遇恩复或遭水旱而无课役者聴折来年其有军役者折上番之日若枉一年亦通折二年番役 问曰律称折来年者脱或来年旱涝及遇恩复无课役者得折以后来年以否 答曰律称当年无课役折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