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六)〖〗〖〗窝〓〓主
《元典章刑部》
【年老停贼断罪】至元十年四月二十四日,中书兵刑据(拠)南京路申解(解),万户 驱口杜海安藏贼人李大等,指说事(事)主翟用有财资给,行使棒杖等物行劫。除贼人追勘外,取 到杜海招伏,年七十二岁。合无(无)的决,或斟酌收赎?省部相度,杜海虽是年老,所犯难拟收 赎,仰就便约量断决。外,据(拠)贼人依理追勘归(归)结,施行。 【窝藏贼人罪例】至元三十年二月二十六日,中书省奏奉圣旨节(莭)该:窝藏 做贼的人,行省行院官人每一同问了,取招是实(实)呵,为首的贼根底敲了,其余的那田地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