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流〓〓配
《元典章刑部》
【贼人发付窑场配役】至元十二年十一月,中书兵刑部承奉中书省●付: 据(拠)审断大都路罪囚官、兵刑部郎申呈:切见大都路配役盗贼,在先体例,但有切盗,揔(緫)管府 取讫招伏,估賍申呈兵刑部,却关行工部,行下少府监,转下窑场,才时(时)配役,委是淹禁。 今后,但有捉获切盗者,取了招伏,先令揔(緫)管府发付窑场配役,然后开坐本贼入役月日,所 犯情由,估賍价贯,申部,定立限次,关发行工部照会,佀(似)望不致淹禁。呈乞照详事(事)。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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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详。都省准拟,咨请依上施行。
下一章:准呈:仰依上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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剌字
【蒙古及妇人免剌】见前强切盗贼通例。
行。
高甘仔拟免科断。合下仰依上施行。
追正賍。
。
施行。
。都省准拟,依上施行。
断相应。具呈照详。得此。都省咨请依上施行。
详。都省准拟,咨请依上施行。
准呈:仰依上施行。
(四十四)〖〗〖〗免〓〓配
(四十五)〖〗〖〗首〓〓原
(四十六)〖〗〖〗窝〓〓主
交住,发将(将(将))出来(来)么道。钦此。
(四十七)〖〗〖〗警迹人
防,一如旧(旧)制。钦此。
相应。具呈照详。都省准呈:咨请依上施行。
(五十)〖〗〖〗杂〓〓例
弊,准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