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使
《宋大事记讲义》·吕中·〔宋〕
景佑元年五月,以程琳为三司使,诏自今三司在职未久,毋得非次更易,琳尤谨出入,禁中有所取,輙奏罢之,内侍言琳专,琳自直于上曰:“三司财赋,皆朝廷有也,臣为陛下惜耳。”上然之。 庆厯二年,王尧臣为三司使,始受命,言于上:“今国与民皆弊耳,在陛下任臣者如何,请自择僚属。”于是辟杜十余人为判官,后果办治闻。 是岁,取三路未用兵前及用兵后出入财用之数计以闻。 皇佑二年十二月,三司使田况以今财赋所入多于景徳而岁之所出又多于所入,因上《皇佑计録》。此段讲义见真宗计録。 嘉佑四年,以包拯为三司使。初,拯为中丞,弹三司,张方平罢,遂代以宗祈。拯复论祈,以拯代之,避位久之方出。 钱谷之职,非他官比。国初为三司使者,必选计相居之,位亚执政,自为计相,下而副使,又下而判官,至于子司之属,皆通知钱榖,而后除副使;位下待制,恩数同大卿监,各置判官二员,视转运使资序。又有三司判官六员,谓之子司,如磨勘司、冯由司之类。 当时三司皆得自择僚属,三司缺则以副使补之,副使缺则以判官代之,判官缺则选外之转运为之,所以专其职也。自元丰官制既行,户部尚书即昔之三司使也,左右曹侍郎即昔之三司副使也,户部及诸司之郎官即昔之三司判官也,然皆以为迁官之地,簿书之弊,犹不能救,不过按其数而督之,视其籍而収之,况望其较诸道有无、制国用之多寡哉?仁宗朝专其职,熙、丰主财之官迁变不常,更见真宗朝三司讲义。 嘉佑五年五月,以王安石为三司度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