恤民 置仓 蠲税 免丁 决囚

《宋大事记讲义》·吕中·〔宋〕
咸平二年十月,置福建惠民仓,令诸路转运司申淳化惠民之制,太宗年号。丰则増价而籴,歉则减价而粜。福建路仓至是始置。 咸平三年四月,蠲橝州地税等征,从知州李允则之请也。 岁饥欲发官廪,先振而后奏,转运司以为不可允,则请以家赀为质,乃得发廪贱粜,赐诏嘉奬。及还,连对三日,上曰:“毕士安不谬知人。” 祥符四年七月,江淮水,免闽浙湖广身丁钱。丁谓言:东封及汾阴赏赐亿万,经费不给。上曰:“国家所务正为泽及下民,但端本抑末,节用谨度,自然富足。” 祥符六年七月,除农器税。初,知濵州吕夷简请免税河北农器,上曰:“务穑劝耕,古之道也,岂独河北哉?”乃诏诸路并除之。 景德三年四月,録系囚。自是每岁上必亲临审问。率以为常。是月,遣使抚闽蜀江浙,所至存问父老,踈决系囚。 此我朝爱民之家法,而真宗又从而广之也。讲又见太祖太宗仁政门。 常平仓 景德三年正月,置常平仓,每州计户口量留上供钱,择清干官主之,委司农总领,三司母得移用,岁余万石止于五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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