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页第六行第二七

《郑氏关系文书》
字『三』,「原抄」作『参』,系大写『参』之别写;今改普通小写。以下各种数字,凡「原抄」大写者,一律准此照改,不另逐一赘述。 第四页第四行第四、五两字『统陈』,疑有误。 同行第二○、第五行第二○及第六行第七等三字『员』,「原抄」作『人』。 同页第一二行第一、二两字『寺卿』,「原抄」作『卿寺』。 第六页第一二行第二字『副』,「原抄」脱。 第八页第二行第二七字『堂』,「原抄」作『坐』。 同页第五行第一七字『游』,「原抄」作『营』。 钦命管理福建安辑投诚事务户部郎中贲岱等题本第八页第一四行第二四字『官』,「原抄」作『宦』。以下多处类此,不一一赘。 同行第三七字『述』,「原抄」作『逑』。 第九页第二行第一九字『杨』,「原抄」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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