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泰洪旭黄廷咨靖南王耿继茂总督李率泰文
《郑氏关系文书》
第一页第三行第六字『浙』,「原抄」作『淅』。 同页第九行第二七字以下「原抄」疑脱一字或以上脱一字。 第二页第二行第五字『旦』,「原抄」作『且』。 同页第三行第六字『庶』,「原抄」作『庶』。 同页第七行第三五、三六两字『派拨』,「原抄」作『泒泼』。 同页第八行第一七字『商』,「原抄」作『商』。 同页第九行第二五字『禄』,「原抄」作『录』。 同页第一○行第二九字『典』,「原抄」作『曲』。 同页第一一行第一字『闲』,「原抄」作『间』。 同行第三四 字『计』,「原抄」作『体』(即『体』)。上文有两『不得不「计」及此也』语,义同。 同页第一四行第五字『候』,「原抄」作『俟』。 同行第一八字『归』,「原抄」作『旧』。(「归」、「旧」草书相似)。 同页第一六行第六字『创』,「原抄」作『别』,疑形误;否则,应为『辟』之音误。 第三页第四行第三○字『渎』,「原抄」作『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