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日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卷一
十九日(乙卯),闽浙总督英桂,福建巡抚卞宝第奏: 威伯国商人美利士与英国人康在台湾噶玛兰厅辖之大南澳地方建堡伐木,违禁妄为一案,钦奉谕旨责成台湾道察看情形,妥慎筹办等因,钦此;当经臣等将承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行「已据布国公使会商英国使臣严札美利士等即离所占之地」,并由臣等会饬署台湾道黎兆棠驰徃确查妥办各缘由,专折覆奏在案。 兹据黎兆棠转据署噶玛兰通判丁承禧禀报:先经移商沪尾口委员佐领刘青藜照会英国副领事额勒格里,将洋人康扣留在沪;该洋人于本年八月二十二暨九月二十二等日两次将大南澳,南风澳堡屋内各物运回鸡笼口,其留守堡屋之洋人以及勇丁至十月初一日一律撤回。该处房屋、土堡,均已焚烧拆卸;尚存墙基,由丁承禧派拨役勇毁平等情。并先据丁承禧、刘青藜禀同前由。伏查美利士等擅入大南澳伐木垦荒,意在勾结生番,徐图侵占,实为东南边疆之患;幸经总理衙门按约据理与英、布两国公使迭次力争,各该使臣自知理屈,会札撤退。现在大南澳洋人与所雇工匠、勇丁,均已撤尽;并将堡屋一并毁除。此后应如何妥筹防范以杜其复启觊觎之心?业饬黎兆棠督饬丁承禧酌议章程,禀复核办。 除分咨总理衙门暨两江督臣马新贻查照外,所有大南澳洋人撤尽日期,谨附片陈明。 御批:『该衙门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