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呈三
《法军侵台档案补编》
连日设法往探,西人语词吞吐,未得确信。前日遇一美国教士,谈及法人,颇知一二。据云:法人初欲以新加坡为后路粮台,缘恐西贡不守,即以此为后应;英人不允。复谋之日本、葡萄牙两国,拟以日本之长奇、神户为台湾之后路;以粤东之澳门为接应。又以西贡屯兵;倘西贡有警,则以金边国为后路粮台。盖金边国本南洋一小国,早数年为法人所灭;该国兵政、赋税,一切皆由法夷专主,该国王每年不过由法人给以薪俸以资赡养而已。初闻教士所言,未知是否真确,未敢即行具报。昨又闻一西商所言,略与前同。已有所闻,应即行禀报。 又闻法廷已照会各国,决与我国坚持战议。立春后兵舰齐集,有三路进兵之说。究分何路?西人未言其详。 以上各节,若教士、西商所言确有可据,急宜设法筹备为要。愚昧之见,伏乞电监。 五十 (略) 五十一 日来一切法事,今早帘前定已陈及。北洋雇德疑法之举,似属可行;未审作何答覆?丹相持重,可佩!然鄙见以为法兵祗有此数,援越则华解严,犯华则越无备;此即所谓牵制之道。至于民扰各国,诚有可虑;早间函内已及之。刻下电旨已发,密拟之件有不可久宕之理,亦有不能久宕之势;幸与诸同事详酌焉。 谢酋黔驴技穷,究作何态?极为系念。 此泐,即候刻佳。 醇亲王泐。 五十二 昨由某处得一信底,固是谰语;足见流言之多。余供公览。附刘溶一封,希留阅。盛道说帖、借款约底二件,并缴。 再,蔡钧以条陈求代递(摺片坚持倩洋人评理,又片慎选出使大臣),已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