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
《法军侵台档案补编》
查此次法人侵扰,一战而基隆炮台毁,再战而马尾兵船沉;是我之炮台不固、战舰不坚,历有明证。若仍恃二者拒敌,定无胜算可操。及至岸上获胜,我兵伤亡已多,实为非计。近观南、北洋不肯拨船援闽,非日恐为敌抢,即曰难敌铁舰;所虑诚是。然不援他处则可;若敌以大帮铁、木等船来犯,仍将恃此不足恃之兵船、炮台御之乎?抑当翻然变计乎?王去年曾有坚壁清野、陆路设伏之议;近与善都统论及,亦不谋而合。宜乘敌船未犯之先,请旨严询南、北洋:除战船、炮台外,有何必胜之策?断勿置兵于万不足恃之地。徒丧精锐,致堕士气为要。 醇亲王议。 七十六 来电述梅语,与南洋转阁下电同。华陆军、法水军各擅所长,胜负正未可知,岂能因闽战中正! 巴逞遛虽有用意,华未驱逐,已见宽大;若仍任其虚声相要,何以对中外乎!且法若允美国调处或法人另请,早当就绪。令他国一同调处,旨已宣,亦难自作转圜之计矣。 七十七 译好,粘封速送阎中堂。 『双密。昨呈七款,林云切勿漏泄与在京及津来之洋人知悉,致彼国生疑,无可调处;并求达知邸府。今日又飞电暂缓攻台。宣禀。霁』。 七十八 何说三层,第一,原是不允此无名之费;然只说不允,何补!第二,俟今日照会行后,彼仍不允,即照办;照亦空而无补。第三,与其自毁,不若先将灵巧各件撤净,只留笨重之物,不成全分;彼亦无所用之。拟电闽速办;能伏地当使彼入则俱碎,尤妙。 七十九 照会底二件阅悉,并无更改。顷接各钞件,已择要致函于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