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赔十一案[注]
《曹家档案史料》
一件、雍正八年三月内,正黄旗汉军都统咨送,原任散秩大臣佛保收受原任总督八十馈送银五千两,笔帖式杨文锦饱送银四千四百两,原任织造曹寅家人吴老漠开出馈送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下略) 一件、雍正十三年七月内,厢黄旗满洲都统咨送,原任织造郎中曹寅家人吴老汉供出银两案内,原任大学士兼二等伯马齐,欠银七千六百二十六两六钱。(下略) 一件、雍正十三年十一月内,正黄旗满洲都统咨送,原任织造.郎中曹寅亏空案内,开出喀尔吉善佐领下原任尚书凯音布收受馈送银五千六十两。(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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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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