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约书

《台湾私法商事编》
德记行纷议之事,今欲有和解协定。其大纲如左款: 第一条:德记行旧有二十股:陈北学得十六股、方振基得三股、蔡则书得一股。而各股东取去其股份银及利子,将各股东之利益金留存,以作商业之资,业经有年。今则应行计算各股东应份之额;但各股东有在、有欠之别,须当核明扣抵,结算各股东实得之银数,欲合、欲分各听其便。 第二条:当行前条之分割配当,则应先抽方庆佐、蔡长云之赏功银,而后遵照股东照之股份均分。 第三条:前条之计算,照左记方法而行。方振基及蔡则书须候陈北学之辅佐人会同监督其计算敏捷精神。 第四条:方庆佐、蔡长云应享得之利权,即方庆佐之相续人方振基,并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应享有之。 第五条:光绪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绪三十一年上半年之花红抽分,则由方振基与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商议配享,陈北学不得干涉。 第六条:德记行内,议设计算部,讨账部,暂设营业部。 第一、计算部则专掌从前之计算,再作现结册,明核行内银钱、货产、物业。 第二、讨账部则专管核项之催讨收领。 第三、暂设营业部专管今期计算中之生理鸿猷。 第七条:各部之组织如左。而各股东所选之人,各为担保。 一、计算部:俟该部员计算明白,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应行查阅确定。主管高桂林、部员蔡振猷、陈德伦、蔡森、徐扬、石雪沧、叶金瑞。 二、讨账部:主管方振基选用颜定国。蔡则书选用蔡森。部员叶金瑞、苏培。 三、暂设营业部:陈北学选用陈晋臣。方振基选用黄柏卿。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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