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戊

《廉吏传》·费枢
魏戊魏舒獻子之子也獻子為政使魏戊為梗陽大夫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魏戊謂閻没女寛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若受梗陽人賄莫甚焉吾子必諫皆許諾退朝待於庭饋入召之比置三歎既食使坐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唯食忘憂吾子置食之間三歎何也同辭而對曰或賜二小人酒不夕食饋之始至恐其不足是以歎中置自咎曰豈將軍食之而有不足是以再歎及饋之畢願以小人之腹為君子之心屬厭而已獻子辭梗陽人 論曰夫察獄之際君子之所宜平其心也獻子將受梗陽人之女樂殆鬻獄矣戊使其屬諫而止之以成其不賄之名孔子曰父有争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戊之謂也 樂喜 樂喜字子罕平公時為司城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寳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寳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寳也不若人有其寳稽首而告曰小人懐璧不敢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寘諸其里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 論曰昔伯夷餓於首陽山之下盖非惡生也義有重於生者也小人之所寳在貨君子之所寳在義欲以彼之所寳而易我之所寳則是君子得所輕而失所重也子罕以不貪為寳真知義者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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