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针篇第七
《灵枢识》
官针最妙马云。官者任也。官针者。任九针之所宜也。张云。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于人。 故曰官针。 病弗能移张云。用不得法。则不能去病。 皮肤为痈张云。内伤良肉。则血流于内而溃于外。故皮肤为痈。 支为大脓甲乙。支、作反。马云。支、当作皮。或作反。张云。病气不泻而伤其支络。故为大脓。 凡病有浮沉。刺分浅深。过之则内伤。不及则外壅。邪反从之。后生大病。简案、支字今从甲乙作反。 大者泻小者不移张云。当小而大则泻伤正气。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皆失针之宜也。 病在皮肤(止)勿取张云。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针者主泻阳气也。肤白则无火可知。故不宜刺。 取之针于井荥分输张云。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病在中者张云。中、言其远也。九针论。八曰长针。主取深邪远痹者也。 痹气暴发九针论云。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知痹气暴发。即所谓暴痹也。 大针九针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论云。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固居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当同之也。但彼止取经取络。 而此则泻其井荥与俞。及照五脏以取四时耳。简案、居作痹。未见所据。 日应九变日、诸本作以。是。当删改。 诸经荥输脏张云。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类皆也。脏背间之脏腑也。本经。输、、俞、三字皆通用。 远道刺甲乙无远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