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全齐文》·严可均
植,永明中为尚书删定郎,徙校籍郎,坐事免。 ◇ 奏上撰定律章表 臣寻《晋律》,文简辞约,旨通大纲,事之所质,取断难释。张斐、杜预同注一章,而生杀永殊。自晋泰始以来,唯斟酌参用。是则吏挟威福之势,民怀不对之怨,所以温舒献辞於失政,绛侯忄亢慨而兴叹。皇运革祚,道冠前王,陛下绍兴,光开帝业。下车之痛,每恻上仁,满堂之悲,有矜圣思。爰发德音,删正刑律,敕臣集定张杜二注。谨砺愚蒙,尽思详撰,削其烦害,录其允衷。取张注七百三十一条,杜注七百九十一条。或二家两释,於义乃备者,又取一百七条。其注相同者,取一百三条。集为一书。凡一千五百三十二条,为二十卷。请付外详校,レ其违谬。(《南齐书·孔稚圭传》) ◎ 王亻间之 亻间之,永明中太常丞。 ◇ 朝堂讳榜议 尊极之名,宜率土同讳。目可得睹,口不可言。口不可言,则知之者绝,知之者绝,则犯触必众。(《南齐书·王慈传》) ◎ 杜元懿 元懿,永明中为西陵戍主。 ◇ 乞官领摄牛埭税格启 吴兴无秋,会稽丰登,商旅往来,倍多常岁。西陵牛埭税官格日三千五百,元懿如即所见,日可一倍,盈缩相兼,略计年长百万。浦阳南北津及柳浦四埭,乞为官领摄,一年格外长四百许万。西陵戍前检税,无妨戍事,馀三埭自举腹心。(《南齐书·陆慧晓传》,又见《咸淳临安志》八十九) ◎ 苟平 苟平(《南史》作荀丕)。字令哲,颖川人,永明中为镇西随王府西曹书佐,後上书忤武帝旨,下荆山狱,赐死。 ◇ 遗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