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友類

《清稗类钞》·徐珂
魏叔子論師友行輩 魏叔子以易堂之交如親兄弟,降及三世,其尊卑有不可班例者,嘗曰:「余年近五十,未舉子,而門人之長者,僅少余四五歲以下,門人之子與通家子子,有舉子者矣。假令吾今即舉子,而其子且長於吾子,乃令其父以行輩為後進,非情也,義也。故作師友行輩議,質諸同堂,使後之人有所依據焉。」叔子,名禧,字冰叔,號裕齋,寧都人。有兄際瑞,字善伯;弟禮,字和公,世稱「寧都三魏」。 其議曰:師者,師其德;友者,友者義。以德義為名分,故兄弟子孫行輩,非如族姓姻戚之有一定可遞推也。古者師友無服,義無一定,故不可以制服。知服之不可制,則知行輩之不可遞推,為合禮義矣。請言其例。德業之師,以父道事之,師之父,尊其稱曰祖,師之妻,尊其稱曰母,此名不可殺者也。至所以事之之禮,則不盡如祖與母也。其父有名德,而妻賢,齒且長,以祖與母事之可也。不然,則奉以名焉可已。師之至親伯叔兄弟,俯然為子弟,吾不可以雁行也。非名德,宜自居於後進。師之弟,學與齒可雁行,則雁行之矣。曰師伯叔者,俗人之稱也。何也?師之弟,有可以為吾弟子者,則分非一定也。師之子,以兄弟禮之,常也。然師有以門人為其子師者,故學與齒相去也遠,而師視其門人如至友,則師之子可事以父執。【有初相友而後為師弟者,有本為師弟而情義實如朋友者,師之子隅坐隨行,拜跪當如通家子禮,但以伯叔姪稱呼,則不可以先後輩可也。】漢昭烈謂後主曰:「汝事丞相從事,當如事父。」是君臣且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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