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祭類

《清稗类钞》·徐珂
居喪不薙髮 薙髮雖滿俗,然古者喪而毀容,其時亦必薙髮。乃至本朝,於居父母之喪者不薙髮,自天子以至於庶人皆然,亦滿俗也。而皇太后、皇帝之賓天,曰國喪,臣民亦皆百日不薙髮,服縞素,禁止音樂、婚嫁,此即皇帝私國為己有之一證也。 喜喪 人家之有喪,哀事也,方追悼之不暇,何有於喜。而俗有所謂喜喪者,則以死者之福壽兼備為可喜也。 訃文 訃文,一作「訃聞」,古本作「赴」,以喪告人也。詳具死者之姓號、履歷及生卒年月日時、卜葬或浮厝之地及出殯日期,凡宗族、戚友、同鄉、同官、同事、同學必徧致之。 其新式男訃文如下:某某侍奉無狀,痛遭先考某某府君諱某某,慟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以某病卒於正寢。距生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享壽幾十有幾歲。某某親視含殮,即日成服。定於某月某日下午幾時至幾時,在家設奠。哀此訃聞。孤子某某謹啟。若在外病故,即於「正寢」上添「某寓」二字。晚近訃文,於「孤子」之下,以有服之直系、旁系親屬,仍照舊例一一載明者。【直系親屬,孫與曾孫也。旁系親屬,兄弟、姪也。】且有以女、媳、孫女、孫媳、曾孫女、曾孫媳、玄孫女、玄孫媳列於同輩男子之後者。各人名下,或泣血匍匐,或泣鞠躬,或抆淚鞠躬,或拭淚鞠躬,均酌其輕重而定之。 其舊式男訃文如下。不孝某罪孽深重,不自殞滅,禍延顯考皇清誥授某某大夫,歷任某官某某府君,慟於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壽終正寢。距生於某某年某月某日某時,享壽幾十幾歲。不孝某隨侍在側,親視含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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