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四

《皇明经世文编》·陈子龙
華亭徐孚遠闇公 宋徵璧尚木 陳子龍臥子 李雯舒章選輯 蔡樅季直參閱 兩淮鹽政疏理成編一(附戶部題行十議疏 議) 袁世振 ◆附戶部題行十議疏 附戶部題行十議疏 ○附戶部題行十議疏 【 戶部十議】 戶部尚書李汝華等、題為復 祖制、行正鹽、大疏邊內二商之壅、以急拯邊儲敝壞事、山東清吏司案呈國家財賦、所稱鹽法居半者、葢歲計所入、止四百萬、半屬民賦、其半則取給于鹽策、兩淮歲解六十八萬有奇、長蘆十八萬、山東八萬、兩浙十五萬、福建二萬、廣東二萬、雲南三萬八千、各有奇、除河東十二萬、及川陝鹽課、雖不解太倉、併其銀數實共該鹽課銀二百四十餘萬兩、又各邊商所中塩糧銀、淮浙蘆東、共該銀六十餘萬兩、總塩課塩糧二項、併舊額新添計之、實有二百餘萬之數、每歲完不缺額、庶合民賦牽補邊計、猶少二十餘萬、乃今竟何如也、兩淮塩課、停壓兩年有半、巳少銀一百七十餘萬有奇、今歲又復愆期、時逾秋仲、而上解方至、則下解必更踰越、是將又壓半年矣、合三年則欠二百餘萬矣、又加雲南額解、執留二十餘年、少銀七十餘萬、此皆舉朝能知之能言之者、至于九邊塩糧、因淮塩壅滯、引難售賣、缺額尤多、以停壓年分言之、今四十四年、總查完數、則四十三年以前、各鎮所中塩糧、皆應全完、永平一鎮塩引銀僅四千兩、其報完稽考簿、如期繳到、寧夏祗繳至三十六年、欠八年、延綏雖繳至三十九年、中有三十六七八等年未到、加後四年、共欠七年、固原繳至二十二年、欠十一年、宣府遼東、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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