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三十四
《皇明经世文编》·陈子龙
郡人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宋徵輿轅文選輯 宋嘉禎善先參閱 馮元成文集(疏 書 敘 雜紀 志) 馮時可 ◆疏 請變賣種馬疏 ○請變賣種馬疏 【 變賣種馬】 題為條議歸併事宜以重責成以新馬政事、車駕清吏司案呈、查得洪武初年、馬皆官牧。必官牧万不可行故令民間為此二十八年令民間牧養。永樂十年行於永平等七府。宣德四年行於山東兖州等三府。正統十一年行於河南彰德等四府。漸圖孳息以備起俵。弘治六年太僕寺少卿彭禮、以戶丁有限、奏 請止設種馬拾萬匹。歲取駒貳萬伍千匹。始有定額。正德二年御史王濟、以戶馬日弊、 請以種馬額數、令民買馬解俵。其逓年有無孳生。不必追究。種馬備用。自此判而為二。成化二十三年鎮江府知府熊佑建議、 請革種馬。正德八年山東都御史趙璜復議之。嘉靖間浙江道御史錢嶫等具題、變賣南直隸通州等七州縣馬肆千壹百捌拾陸匹。三十九年應天都御史翁大立復議之。隆慶二年太常少卿武金奏 請將種馬盡數變賣。該印馬御史謝廷傑具奏、本部議覆、欽奉 穆宗皇帝聖旨、備用馬匹久已買俵、種馬徒存虗名、百姓卻受實害、宜從謝廷傑說、深思詳定、著且革去一半、以蘇民困、欽此欽遵、萬曆六年又該直隸廵按御史胡秉性具題、變賣安東等四縣馬柒百伍拾肆匹、至今存者仍有餧養之累。革者亦有津貼之苦。其他無名勞費。難以悉數。百姓嗷嗷。日望均恤。伏蒙 聖慈軫念民艱。惟茲種馬課駒。乃民艱之最重者。在昔沮變賣之議者。不過恐絕孳生之源。乏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