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二十七
《皇明经世文编》·陈子龙
華亭徐孚遠闇公 宋存標子建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選輯 馮瑞振振仲參閱 張毅敏集(疏) 張養蒙 ◆疏 為川民採木乞酌收餘材以寬比累事 為河工新敘乞久任諸臣以圖永利事 條議餉務疏 議定南運以濟東運疏 議明春運船疏 春運儹領防護要務疏 議陸運疏 閣試議處京操班軍疏 ○為川民採木乞酌收餘材以寬比累事 公于大事無不言而言之皆有根據此其一端也 竊惟四川採木一役、先後經歷五年、三運就途、原額已足、據撫按類報之疏、似可無他議矣、臣等聞川人言、則謂採木之苦、在召派猶未甚。而在驗收之後。則甚也。在責辦猶可支。而在比併之日。則難支也。葢召派之始、買運有價、賞夷有格雇夫有值、毋累之 旨、屢申、陸續之期旋定、商民領銀、在手採買自由、有責辦于一年之內者。有責辦于二三年之內者。雖一時估給。未必盡足所費。而目前之利。人猶樂趨之也。雖殷實人戶。未必樂于就役。而慣商豪民。猶攘臂爭來也。操斧入山、巨材實少、圍圓丈尺、合式為難、自該部議准通融酌收、而民始安心採運矣。惟幸其可酌取也。則務多採以中之。又慮出險達江之難也。則益多採以備之。原額估銀、十充一二、其間無名之賠販、萬狀之艱辛、有惻然不忍聞者、迨鱗集水次、而者收棄者棄矣。收者入運。而棄者比銀還庫矣。夫木非他物等也、商民供應、他物一不中程、貴辦者賤鬻。輕領者重賠。猶云得自便也。惟茲 皇木禁用極嚴、既不收之于官又不敢售之于市以為有木也則尺寸之材何曾属巳以為有銀也則分毫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