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典礼音律(一)

《宋朝事实类苑》·江少虞
●宋朝事实类苑卷第十八 典礼音律(一) ◆典礼音律(一) 皇后合食太庙 僖祖庙为始祖 籍田 祀明堂 郊祭 封程婴公孙杵臼立庙 嫡孙传重服 武臣持服 金龙玉简 婚礼坐鞍 蜡腊 正冬朝贺上寿 宣祖配天 彗星见罢祀南郊 祭太社 两制摄事 祠太一 九宫贵神 郊庙读册回班 醮祠御宝 朝献朝飨 云韶部 钧容直 河市乐 拱辰管 ○皇后合食太庙 仁宗皇帝将祫享,韩持国为礼官,建言:皇后庙孝章、淑德、章怀神主,不当合食于太庙。下待制以上议,议者凡十七 【东斋作『十余』。】 人,自梦得、武平仲、□祖、杨侍讲、向龙图、原甫、景彝、圣从八人,以为当合食太庙。永叔、阳叔、子华、长文、子方、包希仁、钱资元、卢公彦、并镇九人,以为当从持国论。卒为二议以上,朝廷以为日迫,且依旧合食,须后别议。而武平仲当草诏,其辞太王 【『太王』东斋作『竟主』。】 其所议,自后亦不复议。皇后别庙者,以其不可入太庙也。合食而入太庙,又何必为别庙哉?然其论议之难合也若是。 【东斋记事。】 ○僖祖庙为始祖 熙宁五年十月,太常礼院言:『奉圣旨,详定僖祖神主祧迁者,切以圣王用礼,固有因循,至于逆顺之大伦,非敢违天而废古。请僖祖为太庙始祖,迁顺祖神主藏之夹室,依礼不讳。孟夏祀感生帝,以僖祖配,诏恭依。先是中书言,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商周之王,断自后稷以下者,非绝喾以上而遗之,以其自有本绝承之故也。若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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