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注】

《医宗金鉴》·吴谦·〔清〕
成无己曰:若反下之,邪热乘虚流于胸中为虚烦,心中懊□如饥,若发汗则虚表,热归经络,热甚生风,故身强直而成痉。若熏之则火热相合,消烁津液,故小便不利而发黄。肺恶火,灸则火热伤肺,必发嗽而咳唾也。 高士宗曰:汗下火熏,施治各异,损正则一,故举下之、熏之,与发汗而并论之也。 魏荔彤曰:此申明虽有表证宜汗,亦当详察知禁也。似中风头痛,翕翕发热,桂枝证也,呕则仍是水饮内蓄矣。误下益烦,懊□如饥,则未下时已烦可知,此特更甚耳。 若再误汗,表虚风入,故身强难以屈伸。火熏逼汗,热入于里,故小便不得。盖小便利者不成黄证,发黄则小便为湿邪所阻,热邪所耗可知。灸则热上冲,故咳唾脓血也 【注】 汗、吐、下,治病之大法。谓春宜于吐者,是象天之春气上升以立法也。然凡病有当吐者则吐之,又不可一概而论也。 【集注】 程应旄曰:吐法从升,有发陈之义,故曰:春宜吐。 凡用吐汤,中病便止,不必尽剂也。 【注】 凡用吐汤,原以去上焦之邪,中病即止,若病去而过用之,反伤中气,所以不必尽剂也。 【集注】 程应旄曰:吐以去上焦之邪。上焦为清阳之分,吐之过剂则邪去,而所伤者膻中之阳阳固不可不宝惜也。 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惟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 【注】 胸上诸实,谓或痰、或热、或寒之类也。诸实为病,故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也。欲使人按之,不但痛不能减,而反有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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