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注】

《医宗金鉴》·吴谦·〔清〕
方有执曰:并,犹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盖少阳间隔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 喻昌曰:少阳之脉,络□肋间,并入太阳之邪,则与结胸证似是而实非也。肝与胆合刺肝俞所以泻胆也。膀胱不与肺合,然肺主气,刺肺俞以通其气,斯膀胱之气化行而邪自不能留矣。发汗则□语,与合病木盛克土之意同。脉弦亦即合病内少阳胜而阳明负之互词,刺期门以泻木邪之盛也。 林澜曰:大椎即百劳穴,一椎上陷中,主泻胸中诸热气。第一间疑即商阳,在手食指内侧,主胸中气满,热病汗不出。肝俞在九椎下,肺俞在三椎下,各去脊中二寸,二穴并主泻五藏之热。期门在乳根二肋端,主伤寒,胸中烦热,过经汗不出。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注】 此承上条,戒不可下之义也。太阳、少阳并病,心下□而眩者,少阳也;颈项强者太阳也。当刺肺俞、肝俞,以泻太阳、少阳之邪,慎不可下也。若以心下□,而误下之,必变逆候矣。 成无己曰:慎勿下之。攻少阳之邪,太阳之邪乘虚入里,必作结胸。经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 程知曰:上言不可汗,此言不可下也。不可汗,恐其□语;不可下,恐其结胸也。 程应旄曰:此并病心下□居首,颈项强而眩次之,似尚可下,不知少阳三法有禁,只可刺而慎勿下也。 汪琥曰:大椎一穴,实合太、少而齐泻。诸家注皆不明用针之理,竟置大椎而不论大误之极。 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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