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注】

《医宗金鉴》·吴谦·〔清〕
王肯堂曰:因病太阳,故当汗;因病阳明,故当小汗。先字最有次第,乃仲景之枢机也。下之以大、小承气,汗之以麻黄等汤。 程应旄曰:太阳既转属阳明,宜从阳明治矣。然恐转递之处,表邪去尚未尽,里邪乘其未深,两邪相持,而前后互见,是曰并病。纵使表少里多,终是带表之阳明也。太阳不应有腹痛,以邪无出路,意欲内攻,故乍在仍不知其处。 林澜曰:汗不彻者,脉必涩,非再汗邪奚自去乎?是知未汗则为并病,已汗即为转属阳明。未汗则为阳气怫郁在表,已汗则为汗出不彻。汗不彻者,必更汗之;转属者必下除之;未汗者,可小发汗;怫郁者,可解之以汗。邪由不同,为病自不同,故施治亦不同耳。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注】 二阳并病,太阳、阳明同病也。太阳证罢,尽归并于阳明,所以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语也,是皆阳明胃实之证,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集注】 喻昌曰:并病二条,皆是太阳、阳明。上条初入阳明,太阳之邪未彻,故仍宜汗之;此条已入阳明,太阳证罢,而尽归并阳明,故宜下之。 程知曰:并病者,一经证多,一经证少,有归并之势也。太阳证罢,而归并阳明,但手足□□汗出,是大便已□也,与大承气汤以下胃热可也。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语。脉弦,五、六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太阳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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