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

《落花生》·许地山
“强奸”是社会病理学里头应当论的问题。这个征候是人类社会特别发生的。我们无论考究哪种动物的配合,都不能认出它们有强奸的形迹来。因为动物的配偶尽是由雌虫自己选择。所有的雄虫,或是发柔婉的声音,或是呈美丽的颜色,或是散芬馥香味去谄媚雌虫;它们对于雌虫“奉承之不暇”,哪会发生这种人类社会特别的毛病呢?我想尊敬雌虫是动物界的天真,因为“母的庄严”和传种有直接关系。动物在不知不识中受了自然律的默示,依着一定时期来配偶和繁殖它们的种类。它们在交尾期间自然起了一种敬爱雌虫的举动,所以强奸的事情在它们当中很难找得出来。人呢?可就不然!他们想凭着知识去利用自然界的事物,无论什么事体,人都可以随意舞弄,甚至于传种的神圣机能也能任意去侵犯。 母的庄严在人类社会里头几乎忘记了。幸亏现在有些缮种学家和社会学家略略地给了些警告,将来必定有人起来和他们共鸣的。人类有强婚强奸的罪恶,都是根于藐视母的庄严而来的。社会学家常以为婚姻制度的起点是因为产业承受的缘故;我却以为人类为要恢复母的庄严,才有这种举动。有人要问:“既然婚姻制度成立是要恢复母的庄严,为什么还有强奸的事情呢?”这话很容易回答。因为用结婚的方法去维持母的庄严本是不自然的事。这方法根本上已经错误,哪里能够纠正从前的不对呢?我们要说起强奸的所以然,就不能不归罪在不自然的婚姻制度和缺乏性的教育身上。但是我们不能凭空地说一声“婚姻制度不自然和性的教育缺乏”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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